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北京互联网法院4月20日发布消息,去年该法院全年共受理著作权案件28946件,其中99%是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案件,涉及的作品类型包括摄影、美术、视听、文字、音乐等。
很多短视频中的配音里,我们能听到一些耳熟能详的声音,不过内容确实AI生成,那么这些声音的使用是否合法,又应该如何规范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一位配音师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一款APP上以他人名义对外出售。
随着AI语音合成技术的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
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2023年5月,她发现某平台出现了用自己的声音配音的视频。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的配音是AI处理后的声音,但殷女士仍能迅速辨认出其是自己的声音。殷女士发现,这些配音是一款名叫某某工坊的软件转化的。用户输入想要配音的文字,点击按钮,软件就能将文字转化为相应的声音。
AI技术的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当AI技术应用到声音领域,是否面临侵权风险?司法又将如何回应?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组成五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该案中,原告殷某以配音为职业,曾录制多部有声作品。
近日,光明日报官方账号发布了《民法典》几个相关注意事项,其中一项就是关于对声音权的保护。现实生活中,声音有时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记——例如,说起周星驰,也许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其配音演员石班瑜的“贱笑声”;
今天(4月23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及于案涉AI声音,被告方使用原告声音、开发案涉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
在配音秀APP上未经授权上传翻唱作品MV,用户和平台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记者今日获悉,成都中院公布了一起颇受关注的侵权案件。*案情介绍2021年,成都某公司经过转授权获得王太利歌曲《父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连日来,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不少“雷军AI配音”的恶搞视频,部分网友使用AI克隆的雷军声音骂人、吐槽,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和不满。10月7日晚,针对“为何骂人”的询问,雷军在网上回复了三个愤怒表情。
鬼畜视频是对原视频、音乐的二次混剪制作,表达不同的艺术效果的多媒体视频。鬼畜视频无论是制作还是艺术表达都与原素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容易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又因为鬼畜视频表达效果幽默、娱乐且戏谑,又容易引起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侵权纠纷。
静 子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有媒体报道,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里,短视频平台出现了大量“雷军”的发言视频,涉及堵车、调休、游戏等热门话题,时而言辞犀利,时而爆出粗口。据悉,这些发言与知名企业家雷军并无关系,而是由AI合成。目前,相关短视频已被各大平台下架。
恪守边界、尊重权益,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微博截图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集祥国庆假期期间,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雷军AI配音”的恶搞视频。在视频中,“雷军”锐评了堵车、假期等热门话题,还涉及捐款给某大学、用小米SU7撞人、远程控制小米手机进行爆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