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维稳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自己所辖区域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是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是国务院计划单列的省级单位,享有省级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