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特点决定其应受到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的体力一般比男职工差,特别是女职工在“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绝经期)有特殊的生理变化现象,所以女职工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比男职工敏感性强。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为加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指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工作场所落实落地落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近年来,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出台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我国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哺乳等不同阶段,女职工都有哪些特殊权益?
【今日关注】原标题:聚焦女职工加强生育保护、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诉求,代表委员呼吁——(引题)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筑牢权益保障防线(主题)中工网北京3月7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郝赫 陈晓燕)“女职工权益保障领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有必要根据新修订的妇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姜琳)在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和《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旨在加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指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工作场所落实落地落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