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8日对外公布,着力解决该领域近年来暴露出的民营企业入场难等问题。特许经营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两种主要类型之一,收益主要来自使用者付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其中提出,支持创新项目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
根据2015年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