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延后停暖的公告。为应对近期低温天气,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市民居家、工作、学习环境舒适,经研究决定,中心城区停暖时间由4月5 日24: 00时延后至4月10日24: 00时,延后期间不收取供暖费。
记者 连宁燕日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延后停暖的公告》。为应对近期低温天气,确保市民居家、工作、学习环境舒适,经研究决定,中心城区停暖时间由4月5 日24: 00时延后至4月12日24: 00时。
威海晚报讯(记者 颜燕军 通讯员 耿其斌)好消息:今年供暖期将延后6天停暖!昨日,记者从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了解到,威海中心城区原定于4月5日停暖,经市政府研究,考虑到天气因素,决定延长供暖时间,4月11日零时正式停暖。
我市各供热企业将认真制定停暖方案,严格按停暖方案和运行规程操作,确保安全停运;根据供暖期间设备管网运行情况,制定供暖设施改造方案和改造计划,及时实施改造,确保下一个供暖季供暖安全、稳定;做好停暖后所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工作;梳理供暖期间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解决问题,
4月14日,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确定威海中心城区停暖时间为4月16日24:00时。按照《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威海中心城区的供暖时间从11月20日开始至次年4月5日结束。多年来,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坚持实施“看天供暖”。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应对近期低温天气,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市民居家、工作、学习环境舒适,经研究决定,威海市中心城区停暖时间由4月5日24时延后至4月10日24时,延后期间不收取供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