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本是未婚人士,户口簿上却登记为已婚,如今结婚遇难题,要想解决很麻烦。婚姻是一件神圣庄严的事,如果一个人未婚,户口簿上却显示已婚,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是一件非常郁闷的事。最近,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王先生是达川区大堰乡人,1979年出生,常年在外务工,是家中独子。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万思、记者黄祥晟报道:没有结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却登记已婚。近日,江西余干县男子彭先生遇到了一件棘手的麻烦事。“我现在结不了婚,怎么办!”就此事,余干县“五型”办回复问政江西,已圆满解决。据彭先生称,他跟女友已经生下小孩,急于领证确立合法夫妻关系。
据5月5日澎湃新闻网报道,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例显示,一已婚女性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的“婚姻状况”一栏中填写“未婚”,企业发现后以隐瞒伪造个人经历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女子遂将公司诉至法院。
龙岗区民政局出庭应诉的是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以及辩护律师。法官询问:原告户口本上是已婚状态,为什么民政局会再次颁发结婚证?龙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方说自己是未婚的,还签署了未婚承诺书,所以我们颁发了这本结婚证”。
毕业季即将来临,象牙塔中的学子们将正式离开校园,步入劳动职场。作为新鲜打工人,在劳动关系项下可享受哪些劳动权益,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甄艺艺以案说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职场维权锦囊吧。
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近日,北京海淀法院披露的一个案例显示,张某在攻读硕士期间即领取了结婚证,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工作。在填写入职信息时,张某留意到人事对其婚育情况的关注与盘问,担心填写“已婚”后不能被录用,故填写“未婚”。
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王庆)47岁的王建国是江西瑞金人,户口也在当地,19岁时随叔叔到武汉,一直在江夏某公司当保安,从未有过婚史。今年5月,他看中江夏某楼盘的新房,就打算买下来作为养老的住所,于是交了3万元定金。他与开发商约定,5月31日前付清13万首付,余款由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