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去年8月份申请带病回乡的退役士兵,由于病情加重年底又申请了评残,后将所有材料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回来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反馈的消息,我想问下是不是又申请了带病回乡就申请不了补评残的事宜,还有就是应该找哪个部门咨询办理此事?
咨询: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因长期患病未得到有效的医治和详细检查,现在被查出患有癌症且是晚期,在医院治疗期间花费了很大一笔钱,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然杯水车薪,现在已经外债累累,现在特想求助,想知道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否会给予帮助?
最近,大家比较关注退役后带病回乡申请补助的问题,有的关心是否取消?有的退役好几年,怎么申请?这些材料都有,回乡后家庭确实困难,或者病情确实又发病开始治疗了,就向所在的村委会申请,填写材料,具体准备哪些材料,请看小编之前写的《申请带病回乡补助抓紧,今后取消带病返乡补助,只缴医疗保险》有详细说明。
已经评残的退役军人,回乡后享受伤残军人生活抚恤补助,补助标准是远高于带病回乡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与评残的关系,适用以下这些对象:一是以上慢性病范围适用于在部队患病未能治愈,残情达不到评残标准规定的等级,其所患慢性病相当于十级残情以上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二是在部队患病残情达到病残等
(记者 厉勇 冠男 彤彤)罗庄区朱张桥社区河北村的老刘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求助,自己在上个世界七十年代当过兵,因为有病办理了退伍返乡,前段时间听说国家对带兵退伍的老兵有优抚待遇,自己去办理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带兵回乡者,在服役期间,烙下慢性病,退役后一直受困扰,发补助给与帮助,让其生活得更好些。
记者张衡报道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民政局了解到,滨海新区出台实施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优抚对象制定了专门的医保政策,其“二次报销”的比例在全市达到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