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清楚的是,村委会从性质上讲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村委会的某些决定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根据《民法典》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