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双沙法庭依法宣告一起婚姻无效案件。案情回顾:胡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胡某甲,双方于2012年5月30日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双方已分居近10年,胡某遂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近亲结婚并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小芳与被告小明的婚姻无效,并就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经福清法院查明,小芳的父亲与小明的母亲是同胞姐弟,小芳与小明系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据长城网8月26日报道: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近亲结婚后申请离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图片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据悉,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两人系表兄妹关系。
对于近亲结婚大多数压根就不会想,因为大家都知道近亲不能结婚。出于道德的约束,为了下一代的健康,近亲结婚是不被允许的。近日,福清法院审理了一起近亲离婚案。法院原来两人在2003年,隐瞒了两人亲戚关系,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了。
导语2023年,杨某以和罗某感情破裂为由,将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请求结束婚姻,经法院审理,杨某与罗某竟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明文禁止结婚的范畴,10年婚姻无效。网友评论: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10年了他们真的不知道近亲结婚违法吗?
来源:新闻晨报 在影视中我们常会看到两家人为了“亲上加亲”让自幼生活在一起的兄妹缔结良缘,结为夫妻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么做可未必会“亲”结婚四年想要离婚却傻眼近日,四川合江法院先市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小王和女子小张的母亲是一对同胞姐妹,小王和小张自小共同长大,关系很好。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近亲结婚并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小芳与被告小明的婚姻无效,并就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经福清法院查明,原告小芳的父亲与被告小明的母亲是同胞姐弟,小芳与小明系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