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了与情人私奔,抛弃3岁儿子,26年后流落街头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儿子。视频中这位穿着蓝色衣服的女人是王美,26年前,王美与前夫因感情不和选择离婚,没过多久,王美就遇到了一见钟情的福建老板,为了跟这心爱的人在一起,王美果断跟着他去了福建。
虽然说赡养父母是我们做儿女的责任和义务,但有时候我觉得也要看情况吧,不能用道德来绑架儿女们。很多时间错双方都有,不能把全部错都归结到其中一方的身上,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当家庭成员有矛盾时,应该以事论事。
因为,作为父母,只要有了儿子,等到老了,就有人赡养,就有了依靠,就吃喝温饱不愁了。如果年迈的父母长期居住在儿子家里的话,特别是没有社保、没有经济收入的农村老人,加之生活观念、生活习惯的不同,一般都会与儿子、儿媳慢慢积累出很多矛盾。
我的母亲在我13岁,我弟弟11岁的时候拿着家里的钱一走了之了,这么多年从未联系过我们,现在她生了重病,回来要我们带她去看病,养她老,并且她还带回来一个13岁的小女孩,说是她领养的,想想小时候我跟我弟弟受的苦,都恨透她了,我弟弟坚决不同意,她说不同意就去告我们,这两天头都大了,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