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立案难”的问题,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均未规定“原告在起诉时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但是李律师凭借多年办案办案经验总结,法律实务中的立案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且难以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