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宝山检察热搜高高挂 · 关乎你我TA#正当防卫#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情感期待,也燃起了法律界对正当防卫的重新热议。影片开头那把“消失的刀”,既是电影叙事的切入口,也是判定正当防卫紧迫性的关键点。
因此,一个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其前提是该行为符合客观要件,具备违法性。法条:《刑法》第20条第1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电影《第二十条》中的经典台词让“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为大家熟知但,“正当防卫”并不是刑法的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正当防卫”同样作了规定具体如何适用?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为由,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日,李某酒后无故辱骂张某,二人发生口角后,李某用酒瓶砸张某头部,啤酒瓶碎裂,张某害怕李某继续攻击他,便夺过李某手中的一个酒瓶断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