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一段历史虽然是瞎编的,可是明朝法律之中的确有这一条,《明律》卷一九《刑律.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在古代虽然有类似“凌迟”酷刑,可是很大程度上这个酷刑只是用来震慑的,主要是让百姓还有敬畏,所以当时的明朝统治者也是慎之又慎的使用,除非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否则不会用到凌迟。
▲曾国藩像平定捻军后,清廷上下都彻底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环节当然是论功行赏。曾国藩在7月6日就已听到这个消息,他在给曾纪泽的家书中称:“闻布国与法国构兵打仗,渠内忧方急,亦无暇与我求战,或可轻解此灾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