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5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将对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由现在的“开四停四”调整为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此举旨在进一步缓解城市早晚高峰道路交通压力。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放宽流花地区和中山路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在此通告中,放宽了皮卡在流花地区和中山路的限行时间,极大的方便了皮卡在广州市中心区的通行。
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意见的通告。近年来,为应对技能型人才缺口,多个城市降低落户门槛至专科学历或取消落户门槛,加大对人才的吸纳力度。
1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开征求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拟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并形成《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
5月31日下午,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调整措施正式出炉。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调整通告》),将现有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5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调整通告》)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调整通告》中,广州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通告》分三个阶段逐步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可有效降低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是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记者5月31日从广州交警获悉,2024年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广州交警将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7月16日起,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