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抵押”“低月租”吸引消费者 收取高额利息牟利手机租赁陷阱多,甚至暗藏现金贷将手机估价作为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再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用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数码产品的互联网租赁服务,为不少喜欢尝鲜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然而,近来有不少网友称,部分手机租赁服务诚意不足,暗坑不少,商家以“低价租用”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一些高端手机初期的租赁费用只需几百元甚至几十元。
本报记者 秦枭 北京报道“租用全新未拆封”“日租金十几元”“首月1元”“租完即送”……在手机推送广告的“狂轰滥炸”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鲜手机租赁。每月只需要支付少量费用,即可拥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机。
想必不少朋友在春节期间都有换新手机的打算吧,正所谓“新年换新机,新年新气象”,不过对那些囊中羞涩还想换新手机的朋友来说,分期购买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相信这样的消费观念还是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笔者也有过分期购买的经历,大几千的东西分12期,平均每个月下来也就几百块钱,给人一种白捡的错觉,不过分期购买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就会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