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详情如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业主购买商品房时,要向开发商交纳总房款2%的房屋维修基金。按照法律规定,这笔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但归谁管理?如何使用?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情。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连宁燕 威海报道6月19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李瑞玲,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文杰介绍《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