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我是一名参公单位的职工,父母在外地,按照国家规定,四年一次可以休探亲假,单位管人事的领导说,休探亲假就不能休年休假了,只能选择一种假休,是否合法?谢谢!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回复内容:来信人:您好!
一年即将过半,你的年假用得怎么样了?关于年休假,市民有不少疑问,市人社局近期给出回应。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又到年底,年休假成了办公室里的热门话题。当年休了产假还能休年休假吗;休了婚假呢,病假呢……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近日做了权威解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进入12月,不少职工今年的年假还没休完。有网友向太原人社部门提问:今年的年休假还没有休,想攒到明年一块儿休,可单位说,不休就作废。这位网友就想问问,他们单位这样的规定对吗?对此,人社部门进行了解答。那么,今年的年假没有休完,是否就作废了呢?
工人日报 探亲假、婚丧假制度已执行40多年。这些假期存在与安排不够灵活、部分职工难享受、有违公序良俗等问题。不少职工期待优化探亲假和婚丧假制度。春节假期临近,来自辽宁鞍山的朱明言却有些失落,他已两年没回家过年。朱明言长期被外派到江苏南京项目部工作。
蓓蓓是一家服装公司的制版师,今年2月她休完产假后回单位上班。3月,她向公司提出要把自己的5天年休假休完。然而单位给出的回复是,她已经休了产假,当年度的年休假就不再享受了。单位的说法对吗?休了产假后,还可以休年休假吗?一起来了解↓休了产假还可以休年休假吗?
从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假期进行了天数细化明确,如春节、国庆节各3天,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杜绝了以往各单位天数不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