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柳宁馨 湖州报道4月25日,2023年度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湖州举行,现场发布《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操作指南》的规定,本院决定自通告之日起全面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凡在本院有尚未了结的被执行案件,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居住,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其中之一,在本院辖区,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本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2月23日,红星资本局从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微获悉,成都中院印发了《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操作指引》的通知,根据通知,因企业破产、个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申请减本免息后分5年逐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