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做好购买全民健身活动、消费帮扶以及购买旅行社服务,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相关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
各单位的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会员个人按基本工资的0.5%计提上缴。工会经费是保障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费用,其来源主要包括由单位及工会会员上缴的会费。单位上缴的工会经费计提比例为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