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到1945年的10月20日外蒙古全国各地正在举行全民公投,公投外蒙古是否要从中国独立出去。中华民国政府派出的监督全民投票的雷法章等代表,在一名苏军上校的陪同下只是参观了投票,并不能实施监督的权利。
1921年2月9日,蒙古活佛宣布外蒙独立。1921年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苏俄称“得派驻蒙古首都全权代表、及驻科布多、乌里雅苏台、阿拉坦布拉克等处领事,并得经蒙古国民政府之同意派遣领事于其它各处”,并与外蒙古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
1911年辛亥革命至1921年间外蒙古曾两次宣布独立,并于1924年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条约,同意外蒙古进行独立公投。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正式承认外蒙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