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序文章924通知后,涉虚拟货币案件民事救济路径分析、924通知后,涉虚拟货币案件民事救济路径分析中,笔者分析了涉及虚拟货币案件总体情况、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类案件及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类案件的裁判观点,本文继续针对支持诉讼请求类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正在或将要通过民事途径维权的投资者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思路。
【多部门: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近日,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央视网消息: 9月24日,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外媒称,中国人民银行24日发布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据日本《朝日新闻》9月25日报道,中国央行发布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央行等10部门升级虚拟货币交易整治2天后,有加密货币交易所做出了业务调整。9月26日下午,加密货币交易所火币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逐步有序清退中国大陆地区存量用户的公告》称,Huobi Global将对身份认证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存量用户,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24:00之前,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
中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全面升级,清退“挖矿”活动与禁止相关业务活动双管齐下。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日前,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极为重要的文件,即《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该通知对虚拟货币及其相关业务的本质属性进行了明确本文将以该通知为基础对虚拟币商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