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1月25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2022全国年度变更调查也正式开始,新发布的2022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和2021变更调查在地类调查认定方面存在以下几点异同,接下面来和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配合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对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专项督察,聚焦耕地流入流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严把变更调查质量关。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常钦)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实事求是,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相关管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综合作出判断,
“三调”把地类调错了,怎么办?2023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明确:凡是发现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无论是调查时点后新发生变化的,还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均应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