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成功调解原告双峰县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贺某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贺某甲购买该小区一套商品房,该房于2014年3月5日交房,交房当日贺某甲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书》,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代收代缴水电费等及收取欠付物业管理服务费3‰的违约金等条款,此前贺某甲一直认真履行合同足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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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感谢长沙晚报,预收的物业费退了,新的物业也进场了。”7日,家住长沙四季美景水木轩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此前,该小区业主们反映,年初刚交了物业费,物业却通知要撤离小区。这已交纳的物业费该咋办呢?后续谁来接?
当今社会,随着城市住宅小区的规范化管理,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主体进驻各个小区,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但是随之而来的矛盾也日益增多,那涉及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业主怎么维权,物业公司怎么维权,看看法官怎么说。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日讯 业主和物业属于雇佣关系,物业是集体业主请来提供服务的。如果服务结束,而业主预交的费用就应该退掉。但是潍坊市民韩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已经撤场,预交的费用却迟迟没有退。
最近一段时间,住在小河万豪滨江公馆的业主们整日忧心忡忡,因为物业的撤场,导致后续产生了诸如停车费、物业费等等一系列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业主物业水火不容 贵阳这个小区怎么了?武先生:按照民法典物业公司是不能随意换电表的,也不能装也不能换,但是他们想换就换了。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已成为城镇居民主要的居住模式。随着住宅小区建成年数的日益增长与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物业更替事件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也成为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挑战。
吐槽物业公司,几乎是每个城市居民有过的日常,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物业公司突然撤离,会怎样?这样的事情,还真的有。昨天在南方+看到一则新闻,说广州海珠区的一个小区,物业公司突然撤场了,让所有业主措手不及。这意味着什么?小区的生活垃圾都没有人处理了,那画面不敢想象。
近日,广州海珠区敦和花园业主向记者反映,其小区的南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个月前发布撤场通知,在没有新物业入驻的情况下,8月31日就撤了场。“现在,小区的卫生靠居民当义工,街道也安排了环卫工来处理。”该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