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经核查,李建伟、刘亚琼、陆倩3名执业药师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持证人注册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3名执业药师的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
同时,这也被业内解读为“执业药师可以合法挂证了”。《通知》明确,作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的补充,持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未注册人员,可参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交兼职合同,注册为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兼职从事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可参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审方室的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
近日,省药监局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地按照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相关规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持续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李雯药品安全问题历来受到高度关注。按照相关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在药品销售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和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药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公告内容中显示:福州市仓山区康又惠大药房执业药师张桂婷,福州市仓山区时珍阁大药房执业药师张建民,福州市鼓楼区桐琪康大药店执业药师王茹,福州市鼓楼区广药堂医药有限公司执业药师梁淑玲全部被查存在“挂证”行为,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这4位执业药师予以依法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注销该证书,三年内不得注册的处理。
整理 | No.nine。11月15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查处情况的公告。公告内容中显示:经红河州市监督管理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实,有10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姓名为宋丽娟、陈 丽、蒋其武、喻春容、袁 圆、杨 静、罗 琼、陈广义、罗 倩、胡朝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