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日前,四川省崇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一名2岁女童被一只罗威纳犬扑倒撕咬致肾挫裂伤,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宠物意外伤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对此,陕西润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晏进行了相关法律解答。
原标题:因躲避巨型犬摔倒受伤,犬主拒绝赔偿,法院认定(引题)宠物无接触伤人 主人也应担责(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国 实习生 张煜欣)如果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导致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谁来担责?
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养宠物犬作伴,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遛狗人的身影。小狗给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如果咬伤或挠伤他人,饲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还是导致了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这种情况,饲养者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昨天(17日)下午,四川省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通报称:17日3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饲养的犬只伤人,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流浪犬伤人,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自家犬类咬伤人如何担责?被犬攻击怎么办?哪些情况要打疫苗?一起来了解下吧↓↓↓情形1:烈性犬致人伤害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民事上来讲:宠物的主人作为宠物的管理者及第一责任人当宠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几天,烈性犬咬伤2岁女童事件引众关注。有网友提问,如果因躲避烈性犬受伤,狗主需要担责吗?记者查阅发现,在深圳一例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中,一对夫妻牵着自家柴犬在公园散步,与一名牵着两只杜宾犬(大型烈性犬)的狗主相遇。
2023年8月的一个凌晨,吴某驾驶的电动车与李某的拉布拉多宠物狗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倒地受伤,李某的宠物狗死亡。交警部门认定:事发时狗主人李某因未牵绳遛狗,在本次事故中承担70%的主要责任;吴某驾驶电动车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承担30%的次要责任。
犬只没有接触他人身体,但他人因其吠叫受到惊吓,要不要赔?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其中提到,犬只靠近他人吠叫、闻嗅或者追逐他人等行为,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损害的,犬只饲养人、管理人亦要承担赔偿责任。
□丁家发如果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导致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谁来担责?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无接触式宠物伤人”案件,狗主人被判决赔偿3.6万余元。(8月1日《工人日报》)宠物直接伤人需要承担责任,基本上没有多大的争议。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案例: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狗咬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小孩被咬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暂无生命危险。涉事犬是一条罗威纳犬,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网传视频显示,在一栋居民楼下的草地上,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小孩,时间长达40余秒。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关注。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通报称,伤人黑色罗威纳犬已被捕获,犬主人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小区内犬只行凶伤人后,犬主人和物业如何担责?犬主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