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神医”和“神药”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依法查处医疗、药品、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房地产等民生领域违法广告。12月21日,该局公布第二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医药报】□ 王蕊 贺韵雅 王庆浩规范功效宣称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大亮点,相关条款达到11条,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为功效宣称的责任主体,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在专门网站公布依据摘要。
文章指出,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另外,国家药监局也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前列腺素”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将比马前列素等前列腺素类似物作为化妆品原料用于化妆品生产,应予禁止。
11月10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药监局获悉,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在即,为引导爱美人士“双十一”期间理性选购化妆品,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药监局发布《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容易“踩坑”的地方。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显示,网红经济学家任泽平“带货”的富勒烯洗发护发产品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是产品公司对这类产品的功能有弄虚作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具体而言,受到处罚的是北京福纳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行业比较关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解答:1、问:在我国上市销售的化妆品为何必须有中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