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明明就是我杀的,凭什么就不能算到我的头上?”这恐怕是整个司法历史上都前所未有的奇闻了!法庭上,本该被判处死刑的死刑犯疯狂讲述自己的犯罪经历,可与之相对的公检部门却“辩解”其没有杀人。罪犯承认自己杀了人,司法部门却说他没杀?如此滑稽的一面,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冤屈和故事?
凶手被确定为刚满18岁的呼格吉勒图,然而,在没有明显作案动机,又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法院直接“斩立决”判处呼格吉勒图杀人罪和流氓罪,执行了枪决。直到9年后,法院宣布凶手另有其人,这才发现,原来当年的案子,判错了。
1994年8月5日在石家庄市郊区的一块玉米地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1995年3月15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是此案的凶手, 并判处聂树斌死刑。不料,十年后一名名为王书金的罪犯落网,竟亲口承认了当初在玉米地犯下的罪行!这意味着,十年前被处决的聂树斌系冤死!
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终审判决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202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与周永刚就国家赔偿达成调解意见,总计赔偿周永刚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