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企业单位的合同工和正式工,这种提法与称谓,那是用工制度改革以前的历史沿革与习惯叫法使然。现在,在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政策条件下,大家都是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大家庭中,完全平等的一员。
#头条创作挑战赛#朋友在一所公办学校当老师,已经工作了四五年了,他们学校有在编人员,也有合同制人员,并且合同制人员大概能占有三分之一。他以前也是这个学校的合同制人员,两年前通过了当地教师编考试,终于成为了学校的在编人员。
一:固定工,这个固定工的称谓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当时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对于建国前的企业采取的一个特殊政策,随着国家的发展,企业的增多,通过劳动部门招收的长期工作的工人就演变成了固定工或固定职工,退休时,依据档案认定为固定工的,价值极高。
像是国家电网,不仅仅招的是电力相关专业的学生,像是财务,管理类专业的也有岗位。直签员工主要是满足三产的经营需要,地市公司报计划组织招聘,省公司统一协调,用人单位是各地市公司,这种是和供电公司的集体企业签合同,比如电建公司,光明公司等,这种性质的一般是社会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