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官网获悉,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2024年7月1日起
自2024年1月起,深圳社保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均依照最新缴费基数缴纳。但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有部分调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降低深圳市医疗保险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调整为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8%下调为7%,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维持6%不变,所有二档医保的缴费比例均维持不变。
2024年12月起,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3523元调至4492元;调整后每月大概缴费金额如下,具体以实际扣费为准。请知悉。温馨提示:一、 2024年12月起,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3523元调至4492元;调整后每月大概缴费金额如下,具体以实际扣费为准。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据统计,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