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若静)昨天上午,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版《条例》共9章68条,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角度出发,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从突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强化网络保护责任、健全工作体系等角度,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
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从突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强化网络保护责任、健全工作体系等角度,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
昨日(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从突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强化网络保护责任、健全工作体系等角度,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
原标题: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未成年人可通过五种途径维权和求助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张雪泓《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于1988年,历经4次修改,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起到了重要作用。
01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管了。”一些家长以此为借口,私自截留孩子信件并进行阅读,或翻阅孩子的日记。这一行为不但伤了感情,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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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安徽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