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护人监护不力 孩子犯错要担责闽南日报记者 刘健宁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要的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出现事故后监护人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不应该以简单的一句“他还是个孩子”来回应。本期将针对部分未成年人犯错,监护人应当如何负责的情况,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茸今年2月19日,南宁市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一名3岁男童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南宁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男童需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对于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目前还有争议,但毫无疑问,悲剧已经酿成且不可挽回。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我国早在1995年就施行了《教育法》,之后,还进一步颁布了《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修订了《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3日讯 近日,江苏徐州2岁男童在商场逆行扶梯时摔倒,夹断两根手指。虽然送医及时,工作人员也在半小时内找到了断指,但“因电梯底下太脏,孩子断掉的手指发生了严重污染,导致手术失败,已经截肢了。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经常收看短视频,久而久之容易成瘾,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要降低未成年人因此受到的危害,须依法赋予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相应责任,其中家长应该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担起子女上网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