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京5月24日电(夏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袁洁)5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5月26日起正式实施。
12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印发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05-25 08:40来源:中新网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中新网南京5月24日电(徐珊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5月26日正式实施。24日,江苏省教育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
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师资、收费标准等进行规定,将于5月26日起实施。
江苏省教育厅8月25日发布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明确就“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
各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不得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2023年秋学期开学在即,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特别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
近日,江苏发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江苏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开立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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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最新公告● 周红波会见张家界市委书记刘革安一行● “美丽古都·魅力南京”交流推介活动举办● 全国首个DeepSeek应急管理政务大模型发布● 这家农业蔬菜生产基地升级“国字号”● 南京地铁最新进展来了● 建宁路长江隧道主体工程加速推进● 南京市博物馆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