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部门在支持开设托班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和打算?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鲁刚介绍,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对健全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幼儿园资源优势、提升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 高雅洁日前,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青岛市提高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至每生每年2000元,高出省标准800元。
2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山东诸城市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贴延迟发放问题。该网友称,其是诸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自2021年起,诸城市政府按每生每年710元的标准给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贴,2022年前的补贴一直正常发放。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各市、县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保育费给予分档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招收2-3岁幼儿进入托班入园。《通知》要求,要合理规划托位供给。
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国资委、医保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3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发布《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试行办法。
为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7月31号,山东印发了《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具有普惠性质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补助政策,自2018年起正式执行,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必须在2020年以前落实到位。
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相关措施包括托位供给、环境设施、经费保障、收费管理和师资队伍配备等9项内容。合理规划托位供给。教教育部门应当结合幼儿园的现有布局和学位供给情况,统筹规划幼儿园托班设置。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介绍,近年来,3岁以前孩子的托育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如何更好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作用,提供普惠的托育服务,成为群众和社会的新期待。
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全文如下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