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百三十七号)《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