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启动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于2023年11月1日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常态实施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图片来源于网络)关于本次限行,市民们热议纷纷,二环到底是涵盖哪些区域?
6月6日,泸州长江大桥(长江四桥)封闭维修整治新闻发布会召开,7月2日起,泸州长江大桥开始全桥全封闭断道施工,禁止所有车辆和行人通行。6月30日起,为了减轻国窖大桥通行压力,“国窖大桥主桥及匝道,忠山隧道全路段及匝道”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来源:泸州发布】最新消息!酒城交警发布调休及节假日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举措明确1月31日后泸州本轮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结束▼具体如下调休及节假日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举措:2025年1月26日(周日上班)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1月27日正常限行尾号1和6。
《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出台今后,泸州市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天气标准,将按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达到区域Ⅰ级(红色)预警的最高级别时,我市将采取黄标车、摩托车城区禁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等强制措施,缓解大气污染。
2024-10-23 16:20来源:中国网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泸市府规〔2023〕7号),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决定,泸州市公安局于2024年11月1日0时至2025年1月31日24时,实施主
为强化重污染天气防治,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当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时,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将在泸州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