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购物,收到货时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位路先生就是如此,他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不过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6月18日,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网购手机激活数据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买家要求退货的诉讼请求。2023年6月8日,原告于被告在某网络商城平台的手机店铺处购买了一部手机,金额为4,399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该案中,消费者近半年在某网络平台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次。法院认为,当消费者滥用反悔权、可能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应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买单。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部分有心人“钻空子”,为牟利肆意滥用该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部分有心人“钻空子”,为牟利肆意滥用该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法院认定,消费者频繁退货,有悖诚实信用原则,造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韦博雅)8月19日,“女子近3万元购买的手机太卡第二天想退,半个月后官方检测后称不予退货“一事引发关注。当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拨打了涉事门店Vertu纬图杭州万象城店电话,针对事件进展及手机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问题,店员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无法回应。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部分别有用心者处心积虑“钻空子”,滥用该项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2024年4月,原告路某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铺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平台驳回。
2024年03月15日见报版面A0607。二手交易平台上相较新手机价格更低、尤其是成色好的旧手机,是不少消费者的选择。部分平台既有回收业务,也有销售业务,手机市场上估价规则套路深、回收质检不透明、买到“砖头机”等投诉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