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对符合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加强生育保障、减轻养育负担降低教育成本。近日亳州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01多措并举激发生育潜能加强生育保障。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近日,滁州多部门联合印发《滁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多项措施,包括: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滁州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网友:合肥产假158天里包含15天难产假吗?还是另外算的?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省份 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北京10天 128天到7个月15天天津3天128天7天山东3天158天7天 上海 10天128天15天浙江3天128天15天安徽3天158天10天(异地生活20天)江西3天158天15天福建15天158天到180天15天广东3天128天15天广西3天1
政策解读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号召,宿州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生育政策,进一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最新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再生育认定及生育登记问题,《意见》明确:夫妻现有三个子女,但有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以及医学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