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场监管公布一批民生领域的违法案件,包括一家网红餐厅因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依法处置。经相关部门抽样检测,该餐厅为改善涉案菜品(自制的“调味牛里脊”和“香茅草味猪小排”)外观色泽、提高销量而在制作菜品时添加了亚硝酸钠。
冬天的第N杯奶茶你喝了么?曾经火爆全网的椰子灰冰淇淋现在奶茶圈也开始刮起了其中也隐藏着不可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饮品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一款产品“黑椰草莓牛乳”颜色呈深黑色,遂对其原材料及制作工艺进行进一步调查。
【来源:京司观澜】✔✔✔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于今日(2月8日)正式实施新国标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大扫除”一些“不必要”的添加剂品种被彻底下架详情随观澜君一起了解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可追溯的记录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降低误食误用和滥用风险,守护食品安全。
来源:澎湃新闻 据安徽合肥市政府网站10月10日消息,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9日发布《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提示》称,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当摄入量达到0.2-0.
为进一步加强亚硝酸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有关事项警示如下:一、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为防范餐饮环节发生因使用硝酸盐加工食品导致的风险,6月2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2023年第3号),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并对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了三点提醒。
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材名单发布禁用发芽土豆、野生蘑菇等,校外配送单位不得配送沙拉、寿司等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各学校、幼儿园迎来开学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成为学生家长们关注的重点。2月16日,福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学校食堂禁用、慎用的食品、食材名单。同时提醒广大师生,校园周边的饮食要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