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部分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示。
鲁法案例【2024】407原告手中持有被告所书写的借条打官司就能赢吗?注意!注意!答案:不一定!传统观念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只要有借条作为依据,就有了保障,然而在实际案例中,这并非必然!近日,巨野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漳浦县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628余件,增幅高达93.8%,其中标的额达50万元以上的有9件,上百万的有1件,最高标的额达145万元。在这些民间借贷案中,有的被告多次向同一人借款,也有的被告向多人借款,多是为了做生意和买房。
又曝光一批失信执行人名单。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部分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示。
两年前,钱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赵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钱某交付25万元。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
亲戚朋友借钱,写了借条就高枕无忧?别天真了!现实中,很多人以为“借条在,钱就能拿回来”,可到了法院一查,早就过了诉讼时效,只能自认倒霉。更有甚者,借条写得不规范,哪怕没过时效,法官也未必支持你的诉求。今天就来聊聊,借条到底有效期多久?过期了怎么办?如何防止“借钱变送钱”?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6日讯(通讯员 林惠卿 咸智强 张晓芸 文/图)“非常感谢代表和法官帮我成功调解了被欠二十多年的钱款,非常感谢!” 近日,漳浦县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洪维宽和古雷港区人民法庭收到年逾七十李某辉发来的感谢短信。
【案例苑】●案情:赵某和张某系夫妻,赵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向马某借款11万元,并在借条上约定了利息以及还款时间。借条上借款人处有夫妻二人签名,因张某不会写字,由赵某代签。借条书写在赵某、张某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