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网红博主“羊毛月”的抖音账号主页显示,该用户被禁止关注。今年11月,“羊毛月”发布了一则名为“这么难吗找工作”的视频,疑似嘲讽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引发大量网友不满。该视频现已删除。11月23日晚,“羊毛月”发布道歉视频,称其对严肃话题采用了不当的表达方式。
搜狐娱乐讯 1月6日,不少网友发现鹿晗的多个平台社交账号被禁止关注,理由为“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此事曝光后在网上引起热议,据悉鹿晗近期正在录制综艺《五哈》,节目嘉宾有邓超、陈赫、王勉等人。鹿晗工作室的账号目前显示正常,最新发布的一条则是售卖鹿晗的相关周边产品。
1月6日,不少网友发现鹿晗的多个平台社交账号被禁止关注,理由为”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引起众多网友猜测讨论,登上多平台热搜。引发众多网友猜测讨论——有网友发帖称,是因为鹿晗在直播中竖中指,但具体原因,截止目前鹿晗方并未回应。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1月6日,鹿晗抖音、微博、小红书被禁止关注,记者打开鹿晗小红书账号,提示“该用户因违反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鹿晗(图源:微博)鹿晗的账号被三大平台禁止关注6日下午,鹿晗工作室发文,代表鹿晗发布道歉声明:“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
1月6日,知名男星鹿晗多个社交平台账号被网友发现呈“禁止关注”状态,包括微博、抖音、小红书等,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瞬间爆上微博热搜第一。随后,鹿晗工作室代表鹿晗本人发布道歉声明,“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
最近的娱乐圈,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6)日下午,有网友发现,鹿晗的多个社交账号被禁止关注。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到鹿晗的个人微博,点击关注后,显示“该用户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鹿晗的微博共有6343.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1月6日,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记者查询到,截至发稿前,鹿晗个人微博、小红书、抖音均已无法关注,部分平台显示理由为“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
1月6日,鹿晗抖音、微博、小红书被禁止关注,记者打开鹿晗小红书账号,提示“该用户因违反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6日下午,@鹿晗工作室 回应#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代表鹿晗先生发布如下道歉: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
既然选择了耀眼的聚光灯,就不能回避它“刺眼”的一面;既然享受着镜头之下的高光时刻,就要承受住大众挑剔的眼光1月6日,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同日下午,鹿晗工作室代表鹿晗发布道歉: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
1月6日,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记者查询到,截至发稿前,鹿晗个人微博、小红书、抖音均已无法关注,部分平台显示理由为“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鹿晗,1990年4月20日出生于北京海淀,毕业于韩国首尔综合艺术大学,是中国知名男演员、歌手。
1月6日,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登上微博热搜第一。记者查询发现鹿晗新浪微博账号抖音账号、小红书账号均已显示被禁止关注1月6日15时30分鹿晗工作室代表鹿晗发布道歉: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
1月6日,话题“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红星新闻查询到,截至发稿前,鹿晗个人微博、小红书、抖音均已无法关注,部分平台显示理由为“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此事曝光后在网上引起热议,据悉鹿晗近期正在录制综艺《五哈》,节目嘉宾有邓超、陈赫、王勉等人。
2月8日,抖音安全中心发布关于打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的公告。全文如下:近期,徐熙媛(大S)女士逝世引发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达哀思悼念,希望逝者能够安息。但也有部分账号借机炒作,发布谣言,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不尊重逝者及家属,也伤害了公众感情。
2月8日,抖音发布《抖音关于打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的公告》,对“张兰·俏生活”、“张兰之箖玥甄选”、“汪小菲”等账号予以无限期封禁。公告称,近期,徐熙媛(大S)女士逝世引发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达哀思悼念,希望逝者能够安息。
抖音安全中心2月8日公告称,无限期封禁张兰、汪小菲抖音账号,全文如下:近期,徐熙媛(大S)女士逝世引发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达哀思悼念,希望逝者能够安息。但也有部分账号借机炒作,发布谣言,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不尊重逝者及家属,也伤害了公众感情。
2月8日,抖音发布《抖音关于打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的公告》,对“张兰·俏生活”“张兰之箖玥甄选”“汪小菲”等账号予以无限期封禁。公告称,近期,徐熙媛(大S)女士逝世引发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达哀思悼念,希望逝者能够安息。
2月8日,张兰、汪小菲抖音账号被无限期封禁,相关账号近30日总销售额达1500万-3250万元。2月8日上午,抖音黑板报发布公告称,“张兰·俏生活”等账号利用逝者恶意炒作营销,推荐不实视频,以获取商业利益,并屡次发布不实、侵权内容,进行违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