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青浦法院消息,李某,一位仪表堂堂的60后外籍人士,与80后的张某在某次邂逅中一见倾心。不久,两人陷入了爱河,开始了甜蜜的恋爱之旅。为了稳固这段感情,李某在2014年豪掷91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出于某种原因,这套房子被登记在了张某的名下。
“法官,这件事算是解决了,我要撤回起诉。”近日,在茂南法院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耐心调解下,一对气在“心头”的昔日恋人化解了恩怨纠葛,原告小罗(化名)主动提出撤诉。茂名籍男子小罗和女子小张原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以便作为日后结婚使用。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肖依诺长沙报道热恋中的情侣,以为“在一起就是一辈子”,共同出资购房并一起还贷。然而分手后,两人为房产权属问题闹上法庭……恋爱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能分割吗?怎么分?近日,山东高院公布了这样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对其中涉及的部分法律细节,记者请律师进行了解答。
恋爱期间情侣共同出资买房越来越普遍,一旦分手,共置房屋的处理就成了一桩大问题。男方小高与女方小孙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一套房屋,小孙以自己的名义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小孙与小高签订了《房屋购买首付出资证明》,约定甲方和乙方以合资出首付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涉案房屋,使用甲方在北京的首套房购房资格,并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而乙方作为该商品房购房首付款的主要出资人。
之前我答应她会为她买一套房子,最近看上了恒大的一个楼盘,已经交了1万元排号,写的她的名字,但是我怕她不肯接受这套房子,我们现在是失联状态,我担心万一售楼员给她打电话,她会说,不用了,谢谢,之类的话,怎么样以一个合理的理由或方法让她接受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