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11月1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的定价机制正式实施。此前,10月25日,全国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进行了批量调整。相关借款人陆续反映房贷利率已调整成功,部分借款人调降幅度高达130基点。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从11月1日起,全省多家银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主要从房贷利率加点值、房贷利率定价周期两方面进行了调整。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是对央行此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的落实。
10月31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针对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申请调整LPR加点值,11月1日(含当日)起,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即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也可以保持为一年。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11月1日起,房贷定价规则迎来新变化。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六大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0月31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也可以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或者维持一年。
本报记者 苏向杲 杨洁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后,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再迎调整!10月31日,截至记者发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