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文件中,“恶势力”的定义是“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回望过去三年的努力,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名,打掉涉黑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
被告人周方健,男,1998年3月30日出生。2018年5月,周方健伙同他人开设赌场,陈龙在赌场帮忙看场,但陈龙既没有从赌场抽头盈利,也没有跟随周方健在赌场实施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检察机关亦未指控陈龙系周方健等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由此可见,即便可以认定陈龙随周方健在赌场看场,情节也属于显著轻微。
规范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李桐样律师:首先如果一个团体的成员,相对来说比较固定,然后实施的行为概括起来叫做吃喝嫖黄赌毒、坑蒙拐骗打砸抢全都沾了,并且对当地的老百姓已经产生了一种危险,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恶势力的犯罪,恶势力犯罪是属于有组织犯罪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