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小马飞刀今天说的事就和这家企业有关。前两天,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招收条件中提到,应聘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被录取。那么是哪两点承诺呢?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最近重读了夏衍的《包身工》。在这里面,包工头把工人叫做“猪猡”,即使“猪猡”们上午四点过一刻就得起床,五点就得开始干活,但她们仍被视为“懒虫”,动不动就挨打挨骂,其中的代表人物是十五六岁的“芦柴棒”。"芦柴棒"的名字来源于她瘦弱的身躯,代表着包身工这个群体。
每次看夏衍先生《包身工》一文,我的心里边就极度愤怒极度心痛,以至于我不忍心再读下去。那些可以把“一根稻草讲成金条”的欺骗包身工们父母的带工老板多么可怕。罪恶的旧社会是多么可怕,旧社会的天灾人祸多么可怕。那个时候的苦难人民,既躲不过可怕的天灾,更躲不过可怕的人祸!
我上高中时,语文课本《包身工》,记得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包身工》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夏衍于1935年创作的报告文学,叙述了二三十年代上海等地纱厂包身工遭遇的种种非人待遇,以及带工老板等人对她们的残忍压榨。
作者:王言虎今年“打工人”的日子似乎格外不好过,先是被扔证件,后被自扇耳光,这两天,又冒出一个“自愿降薪”的奇葩事。据报道,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员工群里近日流出一张截图,截图对话显示,“今年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公司决定,允许员工自愿申请每月降低待遇的10%”。
包薪制≠包身工: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不能有法不依文/廖医朝澎湃新闻今日报道了一位名为陈明远的打工遭遇。报道说到,陈明远与某互联网公司签订了“包薪制”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收入为税前2万元,工作时间为每周5.5天。实际上,陈明远工作时长为每周“5天9小时+1天6小时”。
友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米豆!让我们一起沉浸在新鲜有趣的故事海洋中!感谢您的支持,让这些精彩故事啊传递更多的欢乐和温暖!几个老牌的工业国(英国,法国,德国)都经历过残酷的大工厂时代,遮天蔽日的黑烟囱,童工,女工,包身工。
但其对家文化的抹黑曲解,以及极端的言语逻辑,确实给人一种“听不懂好赖话”的观感。基层员工以“家”为喻称赞公司,老板就条件反射地担忧起懒汉太多,这显然又是一次因“狼性文化”管理思路而起的观念冲突。眼下,“狼性文化”成为很多企业经营者追捧的热词。强调竞争,强调打拼,强调出新,不同的人对“狼性”有不同的看法,也有不同的侧重,但无一例外自我宣扬的都是某种积极的价值。可吊诡的是,“狼性”的好经在现实中却往往被念歪,似乎感情越冰冷,业绩越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