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混改四批试点企业的陆续推出,到“双百行动”持续扩围,再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圈出”上海、深圳、沈阳三地排头兵,以及“科改示范行动” 要求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趋势和突破口。
为稳妥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重庆市国资委近日发布了《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对市属国企混改原则、操作流程、相关环节操作要点等进行了明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们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一套流程,首先是进行混改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其次基于公司战略导向制定混改实施方案,如设计股权分配方案,推进员工持股等,最后从公司治理,合作整合,混改评估三大方面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配套保障措施,促进混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许多人以为国企改革就是实现混和所有制,就是股权多元化,就是引进多种资本,就是实现员工持股。而国企混改重在“改”而不在“混”,国企改革是以混和所有制为手段,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管理关系,创新管理机制,激发员工活力,从而最终实现国企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