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关于唐某某、邓某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发热议。《告知书》中显示,20世纪90年代,广西为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被调剂的孩子的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
据广西人大网9月27日消息,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比如,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删去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此外,更早些时候,广东、海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中也删除了有关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伴随各地陆续对地方计生条例作出修改,地方性法规为“超生即开除”支撑的时代宣告终结。
近日,广西计生条例规定修改获通过并实施,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将原条例中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这意味着,广西的计生条例删除了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据媒体统计,此前,广东、海南、宁夏等多地的计生条例均已删除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多地修改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是基于生育政策发生战略性转变的大背景之下。
据广西人大网9月27日消息,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