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零后,当时的计划生育可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基本国策,不能违背,要遵纪守法,所以就产生了一些偷生的案例,我认识的一位住在农村的朋友,儿子为了多生一个,躲进大山的洞里,家人每天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给媳妇送点饭,单位有位同事为了生个儿子协议离婚,找个对方没有孩子的又生一个,当时听说这样可以保住工作,不被开除,假如国家的计划生育是自愿她们能这样做吗?
十年前,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是乡镇的一项重要工作。每每开展育龄妇女节育手术,就冠以“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美名。这些生育了二胎以上的育龄妇女被强制带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接受“服务”。一人被服务,全家受拖累——服务站外,汇集着干与群、男与女、老与幼......下图:“服务”之前。
在川西北地区,八十年代的时光宛如一幅色彩斑驳却又刻骨铭心的画卷,而计划生育工作恰似那画卷中浓重且极具冲击力的一笔,深深地镌刻在了每一位亲历者的心底,我亦身处其间,每每回首,往昔场景如潮涌来,不禁感慨万千,亦促使我于今时今日,去细细咂摸那段特殊历史时期的百般况味。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我记忆中的计划生育是这样的:片段1我们几个五六岁的小孩子争着在邻居家新买的拖拉机上玩,邻居家弟弟说要当司机,带我们几个小姐姐去乡里。婶子大娘们逗小司机道,“你拉着她们去干什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