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我妈,“你一直催婚,我现在好不容易要结婚了,你又反对,到底想让我怎样?你说这个女朋友不能娶,那你告诉我什么样的能娶?而且,是我要结婚,又不是你结婚,你管那么多干嘛?”本身就反对我跟女朋友结婚的她,听了我的话之后更加强烈地反对,“反正我不同意,你要执意跟她结婚,我一分钱都不会出
针对上述事实婚姻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作如下解释与说明:一、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喜事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相反,只办了结婚典礼而没有去办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不算结婚!《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已婚和未婚的区别是:小姑娘尿尿一条线,小媳妇尿尿一大片。同意的顶。身材就算了,未婚被上的次数绝对多于已婚未婚女象已婚女一样成熟老练,已婚女装得跟少女一样纯情。最大的区别是,已婚女有结婚证,未婚女没有结婚征,仅此而已。未婚和已婚的区别只差一张结婚证。
基本情况: 男女双方系自由恋爱,长期交往后,双方都认为彼此符合条件,便决定结婚。无奈女方父母觉得男方条件较差,以后很难给予女方较好的生活条件,不同意双方结婚,不给女方拿户口本。双方只好举办了酒宴,始终没拿结婚证,这种情况能否受到婚姻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