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润龙。律师张铁雁供图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林斐然)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再从无罪到有罪没收黄金,又到撤销决定返还黄金……前后历时13年,吉林桦甸市商人于润龙终于要回了本属于自己的黄金。
13年前因携带买卖黄金被捕,多次受审最终被判无罪,几经周折后吉林商人于润龙索赔黄金事件日前告结。今日(5月25日)上午,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于润龙已于5月19日下午,在银行完成了国家赔偿交接手续,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
昨天一则新闻报道引起人们的关注,一名吉林商人于润龙13年前因携带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随后在等待法院判决的时候吉林市公安局“有权任性”违规将于润龙的黄金上缴上级部门。在此后的数年中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终获无罪,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无罪释放。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文 | 史谈c编辑 | 史谈c前言46公斤的黄金价值几何,可能有的人没有这个概念,就按照现在的回购价447.8元每克来算,这批黄金的就价值20,598,800元。
16年前携带近6公斤黄金被浙江缙云县警方扣押、罚没,横遭厄运的河南商人王榜云夫妇因此背负巨额债务。16年间,王多次赴浙上访、申诉,却仍未能讨回属于自己的黄金。公务途中被拘押“车到缙云县壶镇地界,上来几名持枪警察,挨个搜查。
尽管事情过去了13年,于润龙已“看得很开”,但谈及46公斤黄金对事业、对家庭的影响时,仍会触动他内心的伤痛,直言“对不起家人,尤其是孩子”。2002年,吉林桦甸商人于润龙驾车携带46.384公斤黄金,在吉林市红旗收费站被民警拦截,后被批捕。
本刊记者_韦文洁 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生涯里,北京律师张铁雁因为代理了系列“黄金案”,成了国家赔偿领域的“金牌律师”。甚至连张铁雁自己都有些无奈:“‘黄金’的光芒太过耀眼,以致当事人都忘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突出的能力和以往取得的成就。
周振友17年前,西安商人周振友在河北保定洽谈业务时遭当地曲阳县警方跨区抓捕,其携带的19公斤黄金被扣押。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审”的周振友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上访,但至今未果。周被告知,当初的19公斤黄金早已不知去向。
2002年9月21日,辽宁商人于润龙带着黄金共46公斤离开家,在吉林市红旗收费站,他被警方拘留,黄金被查扣,后因违法经营黄金被逮捕。在过去十多年里,于润龙共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有罪且罚没黄金,最后到无罪释放。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马艺珈伊为贵州六盘水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小学等10个政府项目后,持续讨要工程款8年,但区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债务,被马艺珈伊和代理律师拒绝,随即案发。这一事件引起了巨大反响,我们不禁要问,这不就是典型的 “ 以刑化债 ”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