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当天,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于鲁明在19年间共收受财物105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于鲁明的刑事责任。